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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书荒

第4章

吃过饭,林晚盘腿坐在沙发上,准备看会儿综艺。

之前0713的综艺她还没看完。

正被陆虎啃骨头那个场面,笑的直不起身,林老师给她切好了水果,放在她面前。

“谢谢林老师。”

范女士问她有没有考虑换一份工作。

“妈,你不觉得你闺女现在很自由吗?你一句想我,我立马就能回来。”

她将腿放下去,手搭在范女士肩上,给她按摩,继续说:“这不比我一天死坐在办公室强啊!”

“那你也不能老待在家里不出门啊!”范女士就想让她能出去转一转,不要整天憋在家里。

桃花就是这么在家给憋没的!

出去工作,起码上下班回家还有段路程呢,说不定哪天就有个艳遇呢。

“我一定一定每天都出门转一转。”林晚向范女士保证。

再者说了,她现在的工资可比上班那三千挣得多了。

好的剧本能卖到上百万,她正往这方面发展呢。

“你这工作在哪儿都能做,为什么不回来呢?”范女士问她。

林晚说:“范女士,距离产生美啊!我在家不得整天烦你啊!”

“再说了,高铁两个小时就回来了,也不远。”

范女士知道自己闺女喜欢她现在的事业,外人再怎么说,范女士都不在意。

只要林晚喜欢就行。

林晚本想在家再多待几天,或是等元宵节过完再回江都,但在初六这天,范女士突然给了扔了一沓照片。

“你隔壁王阿姨给介绍的相亲对象,你挑两个去见见。”

林晚捏起那厚厚的一沓照片,嘴角抽搐,“王阿姨这生意还真不错。”

这么多人找她牵红线呢,这要搁古代,门槛都得让人给踏平了吧。

第一张是一位地中海,看上去四十多岁的大叔,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典型成功人士的拍照姿势,像个卖保险的。

林晚将照片面向范女士,“范女士,在你心里,你闺女该找这种的?”

好歹她也是个二十出头的黄花大闺女,让她找个这样的,都能当她爹了!

林老师可第一个不同意!

范女士两眼一黑,将那张照片扔一边,“这不让你自己挑两个嘛!”

她为了省事儿,从王阿姨那全给薅过来了。

“你看两个合你自己眼缘的。”

对于婚姻,说实话,林晚不是很向往。

林老师和范女士的婚姻很幸福,但林晚这些年多多少少也见识过一些事情,她也并不认为自己可以像妈妈这么幸运遇到爸爸。

爱情,她也并不是很渴望,她很享受自己一个人的时光。

对于她来讲,暗恋并不一定非要有个结果,有些人,在自己的世界里出现过已经很不容易了。

隔天,林晚拖着行李箱就去了高铁站,准备回江都。

太可怕了,范女士太可怕了!

这是多想让她嫁出去啊!

昨晚上吓得她连夜买了高铁票,要逃离范女士。

人刚到高铁站,范女士的夺命连环call就来了,林晚当时正在安检,没来得及接。

等接起来时,范女士一声怒吼,让她不得不将手机远离自己的耳朵。

“让你去相亲你就往外跑是吧!”

“哎呦范女士,您就饶了我吧,我是真不想早早葬送我这美好年华啊!”

说完赶紧挂了电话,推着行李箱过去排队,准备检票。

同一时间,顾予安打着电话,出现在车站门口。

此时距离检票还有两分钟,他也不必太过着急,“好了妈,我知道了。”

找到位置坐下后,林晚轻松的吐出一口气,拿出耳机,准备睡觉。

除了在家里待着,她还有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坐车。

她喜欢靠窗的位置,坐公交她会看窗外略过的风景,高铁她会戴着耳机听歌睡觉。

还特别喜欢自己开车。

有时候来了兴致,她便会开车出去逛一圈,漫无目的地逛,孟晓月说她没事儿就爱出去祸祸油钱。

江都站是本次列车的最后一站,她也不用担心会睡过站。

商务座的顾予安,拿出笔记本,准备工作。

同样,他也是被家里逼着去相亲,选择提早回江都。

刚才的电话就是他妈妈催他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

两小时后,抵达江都。

林晚伸了个懒腰,想着自己下次一点定要买商务座,缩在这二等座里睡得她肩膀疼。

不能苦了自己。

刚出了车站,范女士的电话掐着点儿就来了,问她到站没。

在江都上大学的这四年,每次开学返校,放假回家,范女士都会掐着时间问她到了没。

回家时的路途中还会加上一句别睡过头。

“到啦,准备打车回家啦!”

范女士叮嘱她少吃外卖,多出去走走。

林晚会自己做饭,并且还挺享受。

所以对于外卖的事情,范女士倒不担心,几分钟的通话里全都是让她出门走走的话。

林晚低头放手机时,顾予安开着车从她面前驶过。

收好手机后抬头,伸手拦了一辆刚驶过来的出租车。

回家后,她给孟晓月打了电话,告知她自己提前回来了。

她俩高考报志愿时一起报的,如愿被同一所大学录取。

毕业后,两人都选择留在了江都。

孟晓月学的是金融专业,目前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

两人不住在一起,但离得也不远。

好的闺蜜关系不一定非要住在一起,住在一起的反而像是合租对象。

有些生活习惯不同,长期住在一起会产生矛盾,各自的空间里都有一部分属于对方,这样的关系反而会更好。

周末两人偶尔凑在一块儿,住谁家都行,倒一倒自己工作中的苦水。

收拾好行李后,她拿了车钥匙,准备去接自己的小宝贝们回家。

她养了一猫一狗,猫是金渐层,狗是金毛。

猫叫芋泥,因为她喜欢芋泥,狗叫面包。

因为刚接到面包的时候,它胖乎乎的,浑身软软的,还是浅金色,像个蓬松的大面包,索性起名叫面包了。

正巧芋泥面包她也很爱吃。

虽然胖胖的,有点像球,但胖球不好听,好歹人家也是个赛级金毛。

长大后,面包的头愈发饱满,林晚有时候都想给它改名叫大头。

另一边,顾予安回了趟律所,拿了份文件,没立即回家。

调转方向,去了另一个地方。

面包见到她之后,哼哼唧唧的一直往她身上扑,已经十多天都没有见到她了。

现在看到她,粘人的紧。

想着它俩的罐头也该买了,便让工作人员帮忙拿几罐。

店里一只哈士奇正鬼哭狼嚎着,林晚走过去,想看它叫什么名字。

店里进来一个男人,对前台说:“你好,我来接屁屁。”

屁屁?这不就她面前的这条哈士奇吗?

林晚抱着芋泥,转身看这哈士奇的主人是谁,怎么给起了这么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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