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老老实实坐在她旁边,林晚等那人转身。
她没戴眼镜,还专门往前走了两步。
等人转过来,看清楚后,发现是顾予安。
“林小姐?”顾予安率先出声。
看清楚人之后的一瞬间,林晚的想法是逃跑。
但人家已经发现她了,她的罐头也还没拿,自然是不能跑。
“顾律师,好巧。”
面包走到顾予安身前,去蹭他的腿,林晚赶紧向后拉牵引绳。
屁屁也被工作人员牵出来,奔着顾予安就冲了过来。
“林小姐,您的罐头。”
林晚接过袋子,道谢,“那我先走了,顾律师。”
顾予安看着她的背影,看她上车离开。
屁屁咬着他的裤脚,向门口拽他,让他赶紧带它回家。
回家后,林晚想起那只哈士奇,不禁有些疑惑,顾予安怎么会养这么闹腾的狗。
他那清冷的气质也不像是会养哈士奇的啊,还有那名字,越想越是和顾予安这个人联想不到一块儿去。
进组的时间是在元宵节之后,还有一个周的时间,林晚还能在家多睡会儿懒觉。
范女士怕她骗自己不出门,让她把微信运动步数给开着。
要求她每天不少于一万步。
一万步,她一个周加起来都没有一万步。
别说一个周了,但凡家里冰箱有菜,她是不会出门去超市的,所以一个月都可能没这么多步数。
既然答应了,那就得做到。
林晚每天给自己定好闹钟,到点起床,之后出去转转。
每天晚上,范女士都会给她点个赞,证明今天自己已检查。
在家待了这几天,回来一上称,她胖了三斤。
逢年过节,胖三斤。
林晚定了每天早上六点半的闹钟,去晨跑。
平时躺着不动,也没长肉,回家一趟就带着三斤肥肉回来。
家中特产,肥肉!
没想到,第一天晨跑又偶遇到了顾予安。
这几天的见面,比他俩在大学里见到的次数都多。
这天早上,林晚六点半爬起床,规定好路线,半小时正好到达她爱吃的那家早餐店。
早餐店的手抓饼非常符合她的胃口,她自己一早上能吃仨!
“美味早餐我来啦!”
减肥也得给点儿奖励,不然谁乐意大冬天的一大早从暖乎乎的被窝里爬出来跑步。
小区的治安很好,一人一卡,外人出入要登记,还要经过那家人同意才可以进入。
这也是当初她租在这儿的原因。
以她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讲,这儿的房子,她还买不起,但她又不想换别的地方。
林伯承和范雅柔说过给她买房,但被林晚给拒绝了,她说他们可以出资,但只能是一小部分。
这儿环境也好,交通什么的都方便,她不想住的很偏。
跑到小区门口时,迎面跑来一名男性。
林晚心想这就是早起的好处吗?还有宽肩窄腰的男人看。
男人身高腿长,朝着她的方向跑来。
“林小姐,又见面了。”
直到顾予安出声,林晚才知道这男人是谁。
她刚才还斯哈人家身材,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顾律师起的也好早。”
林晚问:“顾律师也住在这里?”
“对,年前刚搬进来。”
没想到啊没想到,见了一面之后,见到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林小姐跑哪边?”
林晚给他指了下方向,说:“其实我是去吃早餐的。”
顾予安问可不可以一起,林晚答:“当然。”
跑过去的这段路程,林晚感觉自己紧张的快要顺拐了。
和自己暗恋这么多年的人一起跑步,谁能不紧张。
她慢慢调整呼吸,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可别顺拐出丑。
顾予安注意到她的呼声,以为她有些累了,放慢自己的脚步,和她并肩。
抵达早餐店后,顾予安点了一碗虾仁馄饨,看林晚站在那儿看菜单。
林晚是在纠结自己是吃一个还是吃两个。
理智告诉她应该吃一个,不是正在减肥嘛,可是嘴馋的她又想多吃一个。
最终体重秤的数字还是战胜了嘴馋,“要一份手抓饼。”
“今天就要一个啊姑娘。”
她经常来这儿吃,老板都已经认识她了,对于今天她只要了一个,老板还有点儿意外。
“该减肥了,不能吃太多。”
余光扫到旁边站着的男人,她才想起来顾予安还在,那岂不是刚才老板的话他也听见了?
他不会以为她很能吃吧?
尴尬的咳了一声,说:“我们坐那儿吧。”林晚指着窗边的位置。
落座后,顾予安说:“你不胖。”
行吧,他还是听见了。
林晚说重了好几斤,还是得控制控制。
老板将他们点的餐端过来,给了林晚两份手抓饼,说:“姑娘,够瘦的了,今天这份我送你,昂!”
“谢谢老板!”林晚开心的说。
那就吃完这顿再减!可不能辜负了老板的好意!
顾予安问她是做什么工作的,上次相亲林晚没有讲。
“在家写小说。”林晚回答。
“作家,挺不错。”顾予安说。
“抬高我了,还算不上作家二字。”
饭后两人一起回了小区,路上林晚接到范女士电话,说是给她寄了东西,让她记得签收。
林晚住在9栋,顾予安在21栋,两人正好是在反方向。
在小区门口说了再见。
走了两步路,顾予安回头看那个瘦瘦的背影,呢喃了一句:“还是和以前一样。”
回到家后,林晚给孟晓月打过去了电话。
“你这么早打来电话最好是有什么事情。”孟晓月这时候还没醒。
她将自己遇到顾予安的事情告诉她,最近两人偶遇的还挺频繁。
她将手机放在桌上,打开免提,准备拆范女士给她寄来的快递。
“说真的,暗恋了这么多年也该窥见天光了,你追一追?”
“不要。”
“林晚,你真是个胆小鬼!”孟晓月恨铁不成钢的说完挂断了电话。
林晚撇撇嘴,继续拆手里的快递。
范女士给她寄的香肠,林晚小时候最讨厌吃这个,结果现在最喜欢吃。
小时候嫌人家丑,错过了多少年的美味啊!
林晚最喜欢切成片,夹在馒头里吃。
平时吃馒头最多也就一个,加上香肠,她能吃两个半。
面包闻到香味,端正的坐在她旁边,眼睛盯着她手里的香肠,吐着舌头,哈喇子都快要流出二里地了。
“这个咸啊,你不能吃。”
“汪——”似是在诉说自己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