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那边需要配偶同意。
他是怎么过的这一关?
赵芳帮我查了。
他伪造了一份“配偶同意书”。上面签的是我的名字。但签名不是我签的。
伪造配偶签名办理贷款。
这一条就够了。
赵芳冷笑:“这可不只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了。这涉嫌伪造文书。”
“我知道。”
“你现在想怎么做?”
“我不要告他伪造文书。”我说。“我要这套房子。”
赵芳想了一下。
“可以。房子是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你有法定权利。而且你有一个巨大的优势——”
“什么?”
“他不知道你知道了。”
对。
他不知道我知道了。
这就意味着,我可以先下手为强。
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把该做的都做了。
6.
接下来一个月,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完成资产清算。
三年来,李卫国从夫妻共同账户转给陈莹的钱,加上替她贷款月供代扣、各种消费、那次广州“手术”的费用——
总额出来了。
八百二十三万。
八百二十三万。
我盯着那个数字看了很久。
这十二年,我的全部收入加起来是多少?扣掉常开销、房贷、孩子教育——我算了——我净赚、净攒、净为这个家投入的,也就是九百万左右。
他拿走了八百二十三万。
差不多就是——我这个人。
我这十二年,就值八百二十三万。
然后他把这八百二十三万,给了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
我没哭。哭什么呢?数字不会因为眼泪变少。
我把那个Excel表格保存了。备份了三份。U盘一份,云盘一份,赵芳那里一份。
第二件:确保房产归属。
赵芳帮我联系了一个房产方面的律师朋友。我们三个人碰了一次面。
方案很明确:由于购房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且贷款人是李卫国本人,我作为配偶对该房产享有合法权益。
关键的一步——我通过合法途径,以“配偶知情权”的名义,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一个手续。
具体细节不说了。总之——翡翠城1602这套房子,经过确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的名字——周敏。
对。我的名字。
陈莹花了五百万装修的那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她不知道。
李卫国不知道。
只有我和赵芳知道。
第三件:我发现了更大的真相。
在做资产清算的过程中,我翻到了李卫国的一个隐藏邮箱。不是他常用的那个,是一个只在手机浏览器里登录过的。
邮箱里有一封邮件,发给一个叫“王律师”的人。
内容是——一份离婚协议的初稿。
他起草的。期是两个月前。
协议里写的条件:
“双方协议离婚。男方自愿放弃名下房产(指我们现在住的那套)。女方不追究男方其他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