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沈予欢,你赶紧给我起床!大下午的竟然还在睡觉,怎么这么懒呢?村里哪个女孩有你这么懒啊?不害臊!起床!赶紧起床!”
“啪啪啪!”
沈予欢正睡得迷迷糊糊时,被一阵剧烈的拍门声和尖锐的嗓音吵醒。
她这两天失眠,今天下午做完了家务活,好不容易有点时间补了个觉,谁跟她这么大仇大怨?非要把她喊醒?
沈予欢扶着脑袋坐起来,睡迷糊的脑子终于辨认出门外的嗓音是谁了。
她妈。
准确地说,是她现在这具身体的妈!
沈予欢臭着脸,猛地将门打开。
门外的沈母没有防备她会突然将门打开,手落空身子往前扑,好在身后的沈父及时将她扶住。
后怕的沈母站稳后张口臭骂:“死丫头你故意的是不是?你是不是想让我摔倒?”
“不是您叫我开门的吗?”沈予欢打了个哈欠,打量着门外的父母:“稀奇啊,今天您二位有时间从城里回来了?”
“欢欢……”沈父皱眉,不满意她的态度。
“你的意思倒像是我们不该回来了,”沈母满脸不悦:“你别忘了,这是我们的家!不是你的家!你个女儿家家的,还管起父母回不回来了!”
沈母原名马招娣,听名字就知道,她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而她在结婚生子后,也成为一个重男轻女的母亲。
沈予欢这个女儿在她的眼里,不是她的家人,是迟早要泼出去的水。
沈予欢:“这是爷爷的房子!爷爷去世之前就明确表示过,这个房子留给我和二哥!这里当然是我的家了。”
沈母气急。早知道这个赔钱货能这么气她,她一出生就把她掐死了!
“你以为老头子是真的想把这个房子给你住?”沈母嫌恶地啐道:
“要不是你不检点,未婚生子,丢尽了脸面,又假清高,谁都看不上,老头子可怜你,你以为他会让你住在这里?”
“这个房子他本来是要留给你大哥的,关你个赔钱货什么事?咋这么不要脸呢你?”
沈母每次回来,都要拿沈予欢未婚先孕的事说事。在这件事上,再恶毒的话她都说过,沈予欢已经听麻木了。
她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本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医学世家的继承人,在救人过程中出意外死了。
因为醉心医学研究,以及年少成名长期生活在镁光灯下,没谈过恋爱,死之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享受人类原始的快乐。
结果,她再次睁眼就看到了一个长相身材都非常合她喜好的男人躺在她床上。
她还以为是老天爷看在她救人的份上,在她临死之前给她满足愿望来了。
第二天醒来,却发现不是老天爷对她的赏赐,是她穿越到了!
穿越到了平行时空的1977年。
她慌不择路地跑了。
两个月后,她怀孕了。
十个月后,她未婚生下一个儿子。
虽然彼时那十年即将过去,但未婚先孕仍是件大丑事,唾骂她的口水几乎将她淹没。
在这样的条件下,愿意娶沈予欢的男人都是什么货色可想而知,沈予欢当然不愿意嫁了。
沈爷爷疼爱沈予欢,临死之前把这个房子一半的使用权给了沈予欢。
但在沈母眼中,这个房子是她大儿子的!再不济,也是大儿子跟二儿子平分,没有沈予欢这个女儿什么事。
沈予欢觉得挺可笑:“总归爷爷把房子给我了,您和爸没有份,大哥更没有份,怎么着?你不同意?要不去地底下跟爷爷争论一番?”
这是在诅咒她?
沈母气到发抖。
她就没有见过村里哪个赔钱货敢这么跟自家亲妈这么说话的,她——
“行了,阿娣,”沈父扯了一下沈母的衣袖:“你别忘了我们今天的目的。”
沈予欢扫了他们一眼。
她这对父母生了两儿一女,她是最小的女儿,她上头有两个哥哥,大哥叫沈予才,二哥叫沈予明,她叫沈予欢。
三个孩子中,她这个女儿最不被待见,二哥沈予明最被忽视,只有大哥沈予才才是沈父沈母捧在手心里的宝。
当然了,沈予才也没有辜负沈父沈母的期待,长得好又聪明,读了高中还被推荐去上了工农兵大学。
毕业回来后,在县城高中当了老师,找了个城里媳妇,生了个儿子,单位分了房还把沈父沈母也接到城里享福。
沈父沈母引沈予才为傲,又因为村里有她这个给他们脸面蒙羞的女儿,他们就很少回来了。
今天这么罕见的回来,不可能没有目的。
沈予欢倚靠在门口上,等待他们说出目的——
“你这又是什么态度?”沈母脸色刚缓和下来,一看到沈予欢欠揍的态度,压下去的怒火再次被挑起来。
“您有什么事情就赶紧说吧,”沈予欢有些不耐烦地说:“不说我就不奉陪了。”困死了。
“好了好了,”沈父当和事佬:“欢欢,我们这次回来是想问你,小阳他爸是不是当年来我们村的那个知青,谢疯子?”
沈予欢一怔。
那晚醒来,她趁着那个男人还没有醒就跑了,事后才想起来那个男人是他们村里的一个知青,人称“谢疯子”。
谢疯子不是真的疯子,只是凶名在外,被人称为疯子。
听说他性格孤僻暴躁,又自卑怯弱,除了上工就是躲在自己的屋里。
但不要因为他的性格就以为他是个好欺负的人,实际上他凶悍得很。
有人敢不识趣惹了他,他能二话不说就将人暴打一顿……生死看命。
那天晚上后,他很快就回城了。
知青都来自天南地北,她以为她跟谢疯子再不会有交集了。
这两老的怎么突然提起他了?还直接问她谢疯子是不是小阳的亲生父亲——他们知道了?
“不——”沈予欢想否认。
“什么不是?你还想说谎!”沈母一口打断了她:“那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