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
虽然叶振国口头答应了,孟兰畦还是不太放心。
她要让儿子尽快醒过来,不仅仅是为了他的身体,更是为了他的未来。
有了明慧大师的指点,她相信,叶芃芃的八字能够为秦曜带来好运,改变他的噩运。
看着佣人服侍秦曜吃完早饭,孟兰畦转身离开儿子的房间。她要去找叶振国,确保叶芃芃能够在四十九天,不,已经过去十一天,在三十八天之内与儿子订婚。
当她到了叶氏集团,敲开董事长办公室的门时,叶振国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
“秦老夫人,您怎么亲自来了?”叶振国连忙站起来,有点受宠若惊。
虽然叫秦老夫人,其实,她的年纪并不大,五十出头,比叶振国还小一岁。
孟兰畦是秦老爷子秦有祥的第二任妻子。两人结婚时,秦有祥四十二岁,孟兰畦才二十四岁。
一年后,秦曜出生,比秦有祥的长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秦晔小了十七岁。
孟兰畦在真皮沙发上坐下后,开门见山:“叶总,请你尽快安排你女儿跟我儿子订婚。”
叶振国看着孟兰畦,他知道,这个出身名门,优雅美丽的女人,不会轻易放弃,她会不择手段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而他,也有自己要达到的目的。
“秦老夫人,我理解您的心情。”叶振国缓缓开口,表情带着一丝屈辱和挣扎,“但芃芃是我的掌上明珠,用心培养了十八年。女儿的幸福,我不能不顾及。”
孟兰畦微微一笑,她早有准备。她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放在叶振国的办公桌上。
“这是城北那块地的详细资料。”孟兰畦说道,“我知道叶总一直想要这块地皮,我愿意把它作为交换条件。”
叶振国翻开那份文件,迫不及待地看起来。这块地皮对叶氏集团确实很重要。
叶家在 S 城虽算不上顶级豪门,但也有着自己的产业和地位。叶家主营房地产和珠宝生意,在商界也算小有名气。
然而,近年来叶家的生意逐渐走下坡路,面临着资金短缺和竞争对手的挤压。
为了保住家族的地位和财富,叶振国一直想要攀附权贵,正愁如何才能巴结得上。
这次,S城首富秦家主动把机会送上门来,他怎么会拒之门外?
他假装犹豫了片刻,然后抬起头,说道:“好吧,我答应您。本周内就让我女儿与秦三爷定亲。”
“叶总,先不急。”
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孟兰畦气定神闲,嘴角勾起一抹淡笑:
“这个周末,安排我跟贵千金见个面。毕竟是秦家未来的三夫人,总要相看相看,不能马虎。”
老狐狸,抛出诱人的饵,见自己上钩,又拿乔起来了。
叶振国也只敢在私下吐槽,表面一脸恭顺,连忙道:“好的,这周六,我一定让夫人带女儿上门拜访。”
当天晚上,在二楼主卧,叶振国跟妻子阙欣燕,说出了让叶芃芃与首富秦家的三爷订婚的打算。
“能够和秦家联姻,机会难得,我要借助这门亲事,让叶家的生意起死回生,重新在商界站稳脚跟。”
“不行,那秦曜已经是个植物人,即使醒了,伤得这么重,也会是一个瘫子,秦老爷子怎么会把秦氏集团交到他手里?”
阙欣燕眉头紧蹙,强烈反对。
“与他订婚,我们这个女儿算是白培养了。”
如果是车祸以前的秦曜,她会求之不得。
华国首富秦家三爷,秦氏集团掌权人,钻石王老五……多少人高攀都攀不上,这种好事哪里轮得到他们?
现在,这事轮到他们了,却不是一件好事。
“我女儿品学兼优,才貌双全,S城名媛千金,绝对不能嫁给一个废物!”
如今的秦曜,一个躺在床上的废物,哪里配得上她的宝贝女儿?
“我不会牺牲芃芃,她毕竟是我们花费大力气培养出来的大家闺秀。”
叶振国耐着性子向妻子解释:
“我的意思是,让蓁蓁代替芃芃嫁进秦家。”
“那个乡下丫头?”阙欣燕有点不屑,“山村里长大,性格沉闷,土里土气,没文化没修养,不懂礼仪,一点都不像大家闺秀,秦家怎么会看得上她?”
“所以,就要麻烦夫人多多费心,指导她的言行举止,带她逛街,给她置办漂亮的衣服,务必把她装扮成一个合格的名媛。”
叶振国叮嘱她:“这个星期六,孟兰畦就要相看蓁蓁,千万不能露馅。”
阙欣燕挑起眉毛:“这么短的时间,很难让一个野丫头脱胎换骨。不如就让芃芃去秦家,等孟兰畦同意订婚,再把叶蓁蓁推出来。”
叶振国想了想,这个办法确实更稳妥。
“那你一定要跟芃芃交代好,尽力表现,不要流露出一丝对婚事的不满。”
“放心,我女儿这么聪明,这种事怎么会应付不了?”
阙欣燕看着丈夫走进浴室的背影,难掩嘴角的笑容。
她让叶芃芃去秦家相看,是为了打探秦曜是否真的变成了植物人,还有没有苏醒的可能。
如果不能苏醒,就让叶蓁蓁代替芃芃嫁入秦家,去伺候那个废物,终身守活寡。
如果秦曜还能苏醒,那么嫁去秦家的,就只能是叶芃芃。
叶家既能跟秦家联姻,叶芃芃又能享受荣华富贵,嫁入顶级豪门,做风光无限的秦三夫人。
无论如何,她都不会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受委屈。
至于叶蓁蓁如何,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毕竟这个女儿没有养在身边,一点也不亲。
到目前为止,她都没有叫过自己一声妈,嘴笨得要死,哪有芃芃懂事听话?
何况她还是一个扫把星,与其让她留在叶家,克得一家人不得安宁,不如把她早早嫁出去。
阙欣燕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作为她的枕边人,叶振国哪里会不知道?
在他看来,无论哪个女儿嫁入秦家,只要能促成叶家和秦家的联姻,他都无所谓。
别说秦曜是一个植物人,就是一个死人,只要对叶家有好处,他也不介意女儿嫁过去。
当然,相对于更适合跟豪门联姻的叶芃芃,牺牲叶蓁蓁的下半生,对叶家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