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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满朝文武,一半以上的老臣,打心底里不认可我。

他们嘴上恭敬地喊我 “陛下”,心里想的却是 ——女子岂能承继大统?女子岂能治理天下?

每次朝会,只要我开口,总有一群白胡子老臣站出来,摇头晃脑,满口 “祖宗之法不可变”、“男女有别”、“女子无才便是德”。

“陛下,终究是女子,不宜过多过问前朝军政。”

“陛下,天下从无女子为帝之理,臣等恳请陛下,立宗室子弟为嗣,以安人心。”

“陛下,女子当修德容,习女红,治理天下,非陛下所能。”

一句一句,像刀子一样扎在我心上。

我气得浑身发抖,却又不能发作。

他们不是奸臣,不是叛党,全员都是好人,忠心耿耿,清廉正直,一心为国。

可他们的观念,迂腐、陈旧、冰冷,像一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

他们不是坏,他们只是活在旧时代里,不肯睁眼看一看天下。

我忍了一次又一次。

直到那一天,我彻底爆发。

有一位地方官上奏,说当地一户人家,只因生了女儿,便将刚出生的婴孩弃于荒野,美其名曰 “减少负担”。

地方官不仅不惩治,反而在奏折里写:“民风如此,臣亦无奈,,自古皆然。”

我看着那道奏折,手指都在发抖。

在我原来的世界里,男女平等,早已是天经地义。

女子可以读书,可以做官,可以从军,可以成为任何想成为的人。

可在这里,女子连活着,都成了一种罪过。

朝会上,我把奏折狠狠摔在御案之上,声音冷得像淬了冰。

“今朕颁下新政,其一,废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强制婚配之规,女子可自主择婿、自由婚配,严禁包办婚姻、买卖女子,违者杖责三十,重者流放;其二,禁止溺弃、遗弃女婴,违者杖责五十,再犯以人罪论处,地方官巡查不力者,降职罚俸,重者罢官;其三,女子可自由择业谋生,无论是经商、行医、织布,亦或是从事杂役、手艺,皆可自主决定,任何人不得阻拦、苛待,若有雇主克扣女工学钱、强女子劳作,以律严惩。”

前两条政策这群老家伙还没什么太大反应,第三条却是掀起了轩然。

一群老臣立刻站出来,黑压压跪倒一片,叩首不止,乌纱帽几乎磕到金砖。

“陛下!万万不可啊!”

“此乃逆天而行,乱了祖宗礼法,乱了阴阳纲常!”

“女子卑弱,本就依附男子而生,陛下此举,是要动摇国本啊!”

我居高临下,望着这群须发皆白、满口礼法的臣子,只觉得荒谬又刺骨。

他们口中的国本,是一条条尚未睁眼就被溺死的女婴;

他们口中的礼法,是女子从出生起就被刻在骨头上的卑贱。

我冷笑一声,殿内瞬间安静半分。

“祖宗礼法?”

“朕只问你们 —— 哪条礼法,写着女子生来就该死?”

“朕来自一个天下大同的世道,那里没有人生来低人一等。

女子能执笔安天下,能披甲定乾坤,她们不是累赘,不是附庸,是人。”

我抬手指向那道染着血泪的奏折,字字铿锵:

“从今起,朕要改的,不是一时之法,是这吃人的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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