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
又是以后。
我没再说话。
挂了电话。
十五万。
从我出生开始,一点一点存起来的。
压岁钱,教育基金。
名义上是我的。
实际上,拿去给姐姐凑了一千万房子的一部分。
连招呼都不打一声。
我打开手机计算器。
重新算了一遍。
八年生活费:28.8万。
垫付医药费:12万。
被取走的存款:15万。
总计:55.8万。
我给了这个家55.8万。
我得到的:两万红包,一张租房合同。
这就是他们嘴里的“一碗水端平”。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
不是因为钱。
是因为他们连告诉我一声都不愿意。
在他们眼里,我的钱,我的时间,我的付出,都不算数。
算数的只有姐姐。
我又想起大姨的话——
“家族群。四个人。没有你。”
他们在那个群里,商量怎么分这个家的钱。
而我——
连知情权都没有。
5.
三个月后,姐姐生了孩子。
妈妈高兴得不得了,在家族大群里发了二十个红包。
“我当外婆啦!”
亲戚们纷纷恭喜。
我也发了红包,随了两千块。
妈妈没说谢谢。
姐姐也没说。
过了两周,我去姐姐新家看孩子。
翡翠湾。
142平。
三室两厅,落地窗,精装修。
客厅里摆着一架钢琴——就是小时候姐姐学的那架,从老家搬过来的。
我抱着孩子,随手看了一眼茶几上的文件袋。
房产证露出来一个角。
我看到了两个名字。
周雪。
陈浩然。
周雪是姐姐。
陈浩然是姐夫。
两个人的名字。
也就是说——
爸妈花了一千万,全款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姐夫的名字。
一千万。
其中十五万是我的钱。
房子是姐姐和姐夫的。
跟我没有一毛钱关系。
甚至跟爸妈也没关系。
我放下孩子。
“姐,房产证上怎么有姐夫的名字?”
姐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浩然说加上他的名字,以后贷款方便。”
“可是这是爸妈全款买的……”
“一家人不用分那么清。”姐姐抱起孩子,语气轻飘飘的,“再说了,房子以后也是我们住,写谁的名字不一样?”
一家人不用分那么清。
这话我听过无数次。
每次都是在我吃亏的时候听到的。
我没再说。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
一千万。
加了姐夫的名字。
其中十五万是我的。
要是有一天姐姐离婚,这房子——对半分。
五百万归姐夫。
而我那十五万,连个影子都看不到。
妈妈知道吗?
她当然知道。
她不在乎。
因为她只在乎姐姐。
第二天,爸爸又住院了。
高血压引发的头晕,需要住院观察一周。
我请了假去医院。
给姐姐打电话。
“姐,爸住院了,你来一下?”
“啊?严重吗?我这边孩子太小走不开……”
“月嫂不是在吗?”
“月嫂归月嫂,我不放心。你先帮忙盯着,我过两天看看能不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