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家——在写着他名字的那个房子里——收拾自己的东西——还得跟他报备。
“嗯。”
挂了。
我翻了个身,面对墙壁。
墙上有一个钉子眼。
之前挂了一幅结婚照。
结婚第三年,我把照片从影楼取回来,想挂在墙上。贺志远看了一眼,说“行”。
我自己找了锤子和钉子,自己量了位置,自己钉的。
钉歪了。
照片挂上去以后,左边高右边低。
我说要不要重新钉。他说“差不多就行了”。
差不多就行了。
结婚照歪了四年。
后来有一次打扫卫生,碰掉了。框角摔裂了。
我说拿去重新裱一下。
他说“算了吧,又不是没有电子版”。
结婚照就再也没挂回去过。
墙上留了一个钉子眼。
到现在也没填。
差不多就行了。
我闭上眼。
……
第二天下午我去了那个房子。
贺志远不在。
我用自己的钥匙开的门。
进门的时候闻到一股香味。
不是饭菜的香味。
是香水。
方瑶的。
她来过。
客厅茶几上放着两个杯子。
两个。
一个是贺志远的,灰色的马克杯。
另一个我没见过。白色的,杯壁上印着一朵小花。
新杯子。
我在这个家住了七年,用的杯子在厨房沥水架上——一个普通的透明玻璃杯。
我的杯子不能上茶几。
她的杯子,已经上了。
而且是新买的。
贺志远给她买了一个新杯子。
我拿起那个白色杯子看了看。杯底有标签——良品铺子,四十八块。
他上次给我买东西是什么时候?
我想了十秒。
想不起来了。
我把杯子放回去。没摔。没扔。
打开衣柜,开始收东西。
我的衣服在衣柜左边三分之一的空间里。他的占三分之二。
结婚的时候是对半分的。
后来他的东西越来越多,我的空间越来越小。
我没提过。
提了他会说“你能不能别这么计较”。
我把衣服一件一件叠好,放进行李箱。
冬天的厚衣服,夏天的裙子。
那条白色裙子还在。
就是他说“挺好看的”那条。
我穿过一次。
洗了,挂在衣柜最里面。
等他再说一次“挺好看的”。
七年了。
我把裙子叠好放进去,拉上拉链。
这时候我看到了书桌抽屉。
他的抽屉。
平时我不碰他的东西。他不喜欢我动他的抽屉。“每个人都需要私人空间”,他说过很多次。
但我今天是来收东西的。
抽屉里有我一个存折。
婚前的存折,我一直放在这里。
我拉开抽屉。
存折在角落里。
旁边有一个信封。
牛皮纸信封,封口没封。
我没打算看的。
但信封口露出来一角——是照片。
我抽出来。
三张。
方瑶。
很年轻的方瑶。扎着马尾辫,穿着格子衬衫,笑得眼睛弯弯的。
背面有字。
蓝色圆珠笔。贺志远的字迹。
“2014年春,校园。”
2014年。
我们是2016年结婚的。
这些照片在这个抽屉里放了多少年?
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