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像正经公司。
但我又查了一下这家公司的法人张某。
他还是另一家公司的法人——某某棋牌室。
棋牌室。
赵德发。
我公公。
赵德发退休前在机械厂,退休后——按钱桂兰的说法——“在家养花”。
养花。
40万。棋牌室。
我把这些信息截图存好。
第三件事:我回了一趟娘家。
我妈在厨房包饺子。
我坐在旁边,帮她擀皮。
“敏敏,最近瘦了。”
“工作忙。”
“建军对你好不好?”
“挺好的。”
“那就好。”
她低头包饺子。手指关节弯着,捏褶子的时候动作很慢。
“妈。”
“嗯?”
我想说。想把所有事都告诉她。
但我看着她的手。
那双手把一张卡递给我的样子,我到现在都记得。
我说不出口。
“没事。饺子少放点盐。”
“知道了。”
回去的路上,我经过我爸妈以前住的小区。
那栋楼已经拆了一半。
围挡上写着“旧城改造”。
三百万。
就是从这栋楼里出来的。
我妈在这栋楼里住了二十八年。
现在她和我爸挤在城西一个五十平的回迁房里。
而这三百万——
在城东翠湖花园,变成了钱桂兰名下的一套房子。在赵丽红的店铺里,变成了一排排卖不出去的衣服。在某个棋牌室里,变成了赵德发牌桌上的筹码。
没有一分钱,回到过我手里。
我坐在路边的花坛上。
拿出手机。
备忘录打开。
“账单”下面已经记了两页。
我又加了几行。
然后锁屏。起身。走了。
5.
十月底,我做了一个决定。
不吵,不闹,不质问。
查清楚每一分钱的去向。
然后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
我给陈静打了电话。
陈静是我大学室友,现在在一家律所做婚姻家事方向。
“敏敏?好久没联系了。”
“静静,我有个事想咨询你。”
“你说。”
“如果一方在婚内,未经另一方同意,把共同财产转移给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这算什么?”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你先别急。跟我说说具体情况。”
我说了。从头到尾。
陈静听完,问了一句:“有证据吗?”
“银行流水。房产信息。公司注册信息。”
“够了。这种情况,法律上叫婚内财产转移。离婚时你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如果金额大、情节恶劣,法院会支持你。”
“那三百万是我的陪嫁。”
“陪嫁款打入的账户是谁的?”
“他的。”
“登记结婚后打入的?”
“是。”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后打入对方账户的陪嫁款,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三百万全部被对方转移给第三人,对方存在明显过错。法院判决时会倾向保护你的权益。”
“也就是说——”
“你需要准备得再充分一些。最好能拿到对方明知是你的陪嫁款,仍然故意转移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
赵建军的手机。
“还有一件事,”陈静说,“你什么时候想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