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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林晓站在云顶别墅区12号院门外时,手机屏幕亮了第三次——闺蜜发来的消息带着调侃:“怎么样?总裁家是不是连门把手都镶钻?快拍张照让我开开眼!”她对着屏幕苦笑,指尖反复摩挲着进口狗粮的提手,包装袋边缘被捏得发皱,连印在上面的英文标识都变了形。九点整,晨雾还没完全散去,沾在雕花铁艺门的藤蔓纹路上,折射出细碎的光,衬得她身上挺括的职业装格外拘谨,皮鞋尖蹭着门垫上的绒毛,连呼吸都放轻了些。

昨天在总裁办公室捡水晶天鹅碎片时,她满脑子都是“会不会被开除”“赔偿费要扣几个月工资”,手指捏着碎片都在抖。怎么也想不到,仅仅过了一天,自己会以“狗保姆”的身份站在这里。尤其是想起昨天市场部同事撞见她遛狗时那诧异的眼神——对方手里的咖啡杯晃了晃,差点洒在文件上,嘴里还念叨着“现在总裁办实习都要遛狗了?”——林晓的耳尖就忍不住发烫,深吸一口气后,才鼓起勇气按下了门铃。

门铃的余响还没消散,院子里就传来“咚咚”的爪子扒地声,节奏又急又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拼命往门口冲。下一秒,院子里的纱门“哗啦”一声被撞开,浑身雪白的阿拉斯加“宙斯”直冲过来,蓬松的尾巴甩得带起风,路过草坪时还带飞了几片沾着露水的叶子。它一点都不认生,凑到林晓脚边就用脑袋蹭她的裤腿,温热的鼻息喷在牛仔裤上,乎乎的,差点把她手里的狗粮袋拱掉。林晓赶紧稳住身子,伸手想去扶狗粮袋,却不小心摸到了宙斯的耳朵——绒毛软得像云朵,比她家里的抱枕还舒服。

“站稳。”低沉的嗓音突然从头顶落下,林晓吓了一跳,猛地抬头就撞进了陆承宇的目光里。他穿着一身浅灰色的家居服,领口的扣子松了两颗,露出一点锁骨,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微乱,少了平时西装革履的压迫感,倒多了几分漫不经心的慵懒。他手里端着一个白瓷咖啡杯,杯沿冒着淡淡的热气,杯身上印着简约的黑色线条,看起来低调又精致。目光扫过林晓怀里的狗粮袋,他的语气没什么起伏:“鸡肉味,没买错。”

林晓赶紧点头,手指攥得更紧了:“宠物店的人说这是最新批次的,还没拆封过,我特意闻了闻,没有异味,也没有受。对了,他们还说这个配方里加了益生菌,宙斯要是肠胃不舒服,吃这个也没问题……”话没说完,宙斯突然叼着个蓝色的毛绒球凑了过来,把球往她脚边一放,然后用琥珀色的眼睛盯着她,尾巴还在轻轻晃着,像是在“考核”新保姆会不会陪它玩。林晓蹲下身,试探着把毛绒球捡起来,刚递到宙斯面前,它就立刻叼住,转身往院子里跑,还时不时回头看她,像是在邀请她一起玩。

陆承宇看着这一幕,嘴角几不可察地勾了下,很快又恢复了平时的样子,侧身让开门口的位置:“进来吧,进去等十分钟,我换件衣服。”林晓跟着他走进院子,才发现这里比她想象中更清净——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连草的高度都像是用尺子量过;靠近墙角的位置种着几株桂花树,风一吹,就飘来淡淡的香气,甜而不腻;院子角落还有个小小的喷泉,水流落在石头上,发出“叮咚”的声响,格外悦耳。只是还没等她多打量,陆承宇又突然回头,语气带着不容错漏的细致:“对了,先去给宙斯准备早餐,粮盆在厨房水槽左边的柜子里,是银色的不锈钢盆,别拿错旁边的陶瓷碗——那个是装零食的。羊粉放两勺,水温必须控制在四十度以下,你可以用厨房台面上的温度计测一下,上次家政阿姨没注意,冲得太烫,它绝食了一天,最后还是我用温水把狗粮泡软了才肯吃。”

林晓赶紧应下来,心里默默记下“四十度温水”“银色粮盆”这两个关键要求,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又给这位挑剔的“狗老板”惹了麻烦。可刚走到客厅门口,楼上传就来“哗啦”一声响,像是有本书从书架上掉了下来,声音在安静的房子里格外清晰。陆承宇的脚步顿了顿,回头又补了句:“哦,还有一件事,它早上要先喝半杯温水,不能直接吃狗粮,不然容易呛到。杯子在杯架最左边,是蓝色带骨头标的那个,别拿我那只黑色的马克杯——上次它趁我不注意,偷偷舔了一口咖啡,杯子我后来直接扔了,沾了它的口水,没法用。”

林晓听得一愣一愣的,在心里感叹“原来总裁家的狗比人还讲究”,但还是乖乖应下,抱着狗粮袋往厨房走。厨房比她的出租屋客厅还大,白色的大理石台面一尘不染,连一点水渍都没有;嵌入式的烤箱和冰箱看起来就价值不菲,上面的显示屏还亮着,显示着内部温度;墙面上挂着一套银色的厨具,排列得整整齐齐,像是艺术品。她按照陆承宇说的,先在水槽左边的柜子里找到了粮盆——果然是个银色的不锈钢盆,边缘打磨得很光滑,连一点划痕都没有。接着又在旁边的柜子里找到了羊粉,罐子是进口的,上面印着密密麻麻的外文,她费了半天劲才拧开盖子,结果手一抖,粉撒了一手,白色的粉末沾在深色的职业装上,格外显眼。

她赶紧用厨房纸擦手,又重新舀了两勺粉放进碗里,转身去接温水。为了精准控制温度,她特意找到陆承宇说的温度计,把水温调到三十九度才敢倒进碗里,搅拌的时候生怕洒出来,身体绷得笔直,连胳膊都不敢晃一下。可刚把泡好的羊粉放在地上,转身去拿狗粮时,胳膊又不小心撞到了旁边的零食罐,“哗啦”一声,罐子里的冻撒了一地——有鸡肉味的、牛肉味的,还有她没见过的三文鱼味,五颜六色的颗粒在大理石地面上滚得到处都是,有的还钻进了橱柜底下,捡都不好捡。

“你这是来拆厨房的?”熟悉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林晓的身体瞬间僵住,慢慢回头,就见陆承宇倚在厨房的门框上,已经换好了一身深灰色的西装。西装剪裁得体,衬得他身形格外挺拔,袖口挽到小臂,露出腕间那块价值不菲的手表,表盘在灯光下闪着光。他的目光落在满地的冻上,眼底藏着点笑意,却故意板着脸,语气带着点“训斥”的意味:“捡起来,别让宙斯吃到,它要是吃惯了零食,正餐就更不肯好好吃了。上次就是因为偷吃了半罐冻,连最喜欢的鸡肉粮都剩下了。”

林晓脸一红,赶紧蹲下去捡冻,指尖刚碰到一块鸡肉冻,就听见陆承宇又开口了:“下周我要去上海出差三天,大概周四走,周回来,要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可能没时间远程盯着它。”她抬头时,正好看见陆承宇弯腰,把一颗滚到他脚边的冻轻轻递给宙斯——宙斯乖乖地叼过去,却没有立刻吃,而是放在了旁边的垫子上,像是在听话地“存零食”。陆承宇的动作比平时柔和了不少,语气却依旧平淡,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你住过来照顾它,薪资翻倍,另外每天给你算两小时的加班补贴,出差期间的三餐也可以在我家解决,不用自己做。”

林晓手里的冻“啪”地掉在地上,眼睛瞪得圆圆的:“住、住您家?”她完全没料到陆承宇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脑子里一片混乱,连捡冻的动作都停了下来。一想到要住在总裁家里,要和陆承宇朝夕相处,还要照顾“狗老板”,她的心跳就开始加速,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陆承宇直起身,伸手整理了下领带,目光落在宙斯身上,语气软了些:“它认人,换了陌生人照顾会闹绝食,上次我出差请了宠物寄养师,它三天没怎么吃东西,回来瘦了一圈,连毛都没以前亮了。”风从厨房的窗户吹进来,带着院子里的桂花香,拂过林晓的脸颊,让她稍微冷静了些。她看着陆承宇转身走向玄关的背影,看着他顺手拿起放在鞋柜上的车钥匙,突然觉得,这位平时冷硬又挑剔的总裁,好像也没那么难接近——只是这份“职场任务”,怎么看都越来越跑偏了,尤其是想到未来三天要住在总裁家里,她的心跳就比刚才收拾厨房时还要乱,连指尖都开始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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